一、淅川县盐业管理局职权内容
(一)行政许可
食盐零售许可证的核发
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是否收费:收费
收费标准:12元/套
服务承诺时限:30天
(二)行政处罚(共11项)
涉及盐业行政处罚项目共11项,处罚标准处以违法盐产品价值或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不等。
(三)行政强制(共1项)
当事人的生产(加工)经营场所、盐产品存放地及运输的涉嫌货物,对违法的盐产品和其生产、加工、运输工具可以扣押或查封
。
二、食盐零售许可证办理程序
三、投诉举报电话:0377—69281118
其他职权在政府网站长期公布。
淅川县盐业管理局
二○○八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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